Legal
Terms of Service
服務條款
生效日期:2025年4月10日
本服務條款規範Double D Co., Ltd.(以下稱「公司」)與使用者就透過NUPIP線上商店(以下稱「商店」)提供之網路服務(以下稱「服務」)使用相關的權利、責任與義務。本條款亦適用於透過PC或行動裝置提供之電子商務服務,除另有規定外。
第1條 - 目的
本服務條款之目的在於明定商店與使用者就Double D Co., Ltd.透過其網站NUPIP(以下稱「商店」)提供電子商務服務使用相關之權利、義務與責任。
第2條 - 定義
「商店」係指Double D Co., Ltd.利用資訊通信技術(如電腦等)建置之虛擬營業場所,用以促進商品或服務(以下稱「產品」)交易,亦指經營該商店之事業體。
「使用者」係指存取商店並接受本條款所提供服務之任何個人,包括會員與非會員。
「會員」係指已於商店註冊帳戶並有資格持續使用所提供服務之使用者。
「非會員」係指未註冊帳戶即使用商店服務之使用者。
第3條 - 條款之告知、說明與修訂
商店應於商店網站首頁公開揭示本服務條款,連同公司名稱、代表人姓名、營業地址(包括處理客戶申訴之地址)、電話號碼、傳真號碼、電子郵件地址、商業登記號碼、電子商務登記號碼,以及資料保護專員之聯絡資訊。惟條款全文得透過另設連結供查閱。
使用者同意本條款前,商店應提供另設彈出視窗或連結,清楚說明關鍵條款—如訂單撤回、配送責任與退款條件—以供使用者理解並確認。
商店得依相關法律修訂本條款,包括電子商務消費者保護法、約款規制法、電子文件及交易架構法、電子金融交易法、數位簽章法、資訊通信網路利用促進及資訊保護法、訪問銷售法,以及消費者架構法。
商店修訂本條款時,應公告生效日期與修訂理由,並於生效日期前至少7日將現行版本與修訂版本刊登於首頁。若修訂對使用者不利,應提供至少30日之寬限期。此情況下,應清楚顯示變更內容供使用者比較。
條款修訂僅適用於生效日期當日或之後簽訂之合約。修訂前簽訂之合約應遵循先前條款,除非使用者於公告期間明確同意修訂版本。
本條款未規定或解釋不明之事項,應適用相關電子商務法律、約款規制法、公平交易委員會消費者保護準則,以及一般公認之商業慣例。
第4條 - 商店提供之服務
商店提供下列服務:
產品資訊與購買合約締結
已簽訂購買合約產品之配送
商店決定之其他服務
因產品供應狀況或技術規格變更,商店得修改未來合約中將提供之產品詳細資訊。任何變更應立即刊登於產品詳細頁面,連同修訂之配送資訊。
若已與使用者簽約之產品或服務因無法供應或技術問題須變更,商店應利用所提供之聯絡資訊立即通知使用者。
此情況下,商店應就變更所致損害補償使用者。惟商店能證明問題之發生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在此限。
第5條 - 服務暫停
商店因系統維護、設備更換、技術問題或通信網路中斷等情況,得暫時暫停服務提供。
第1項之服務暫停如對使用者或第三人造成損失或損害,商店應負補償責任,除非能證明問題之發生非出於故意或過失。
商店因營業結束、營業模式變更或合併而永久終止服務時,應依第8條(使用者通知)通知使用者。商店應依先前公告之條款補償使用者。若未傳達特定補償政策,商店應就使用者於商店系統中持有之未使用點數(如里程或積點)以現金或等值方式償還使用者。
第6條 - 會員註冊
使用者得填妥商店提供之註冊表格並表示同意本服務條款,申請會員資格。
除申請人符合下列情況外,商店應核准會員註冊:
申請人先前曾依第7條第3項喪失會員資格,惟自取消資格起已逾三年且商店已核准重新註冊者除外。
註冊內容包含虛偽資訊、遺漏或錯誤。
商店基於技術理由認為核准申請將嚴重妨礙其營運。
會員資格於商店核准通知送達使用者時生效。
註冊時提供之資訊如有變更,會員應於合理期間內以適當方法(如商店提供之帳戶設定或個人資料更新工具)更新資訊。
第7條 - 會員退會與取消資格
會員得隨時請求退會,商店應立即處理退會。
會員有下列情況時,商店得限制或暫停會員帳戶:
註冊時提供虛偽資訊
未能支付透過商店購買之產品或服務費用或以其他方式違反付款義務
妨礙其他使用者使用商店或從事身分盜用等詐欺活動
利用商店從事違反法律、本條款或公共道德之行為
同一不當行為重複兩次以上,或於帳戶限制或暫停後30日內未解決問題者,商店得撤銷使用者之會員資格。
商店撤銷會員資格時,應刪除會員帳戶。刪除前,商店將通知使用者並提供至少30日之寬限期,供使用者說明或申訴。
第8條 - 會員通知
商店得透過註冊時提供之電子郵件地址或會員另行指定之方式通知會員。
針對多數不特定會員之通知,商店得於商店公告欄刊登通知至少七日,以代替個別通知。
惟對於可能嚴重影響特定會員交易之事項,商店應提供個別通知。
第9條 - 購買請求與個人資訊分享同意
使用者得透過下列或類似程序向商店提出購買請求。商店必須於購買過程中以使用者可理解之方式清楚顯示下列資訊:
商品或服務之搜尋與選擇
收件人資訊輸入:姓名、地址、電話號碼、電子郵件(或行動電話號碼)
條款確認,包括撤回權、配送費、安裝費及其他費用
同意本條款並另行確認重要條款(如透過勾選框或點擊)
購買請求之最終確認與同意商店確認
付款方式選擇
商店需與第三方分享買方個人資訊時,必須清楚說明下列事項後取得同意:
(1) 接收方,
(2) 使用目的,
(3) 提供之特定資料項目,
(4) 接收方之保留與使用期間。
後續變更時亦同。
商店委託第三方處理個人資訊時,必須告知買方:
(1) 受委託方,
(2) 委託任務之目的與範圍,
並取得同意。
惟委託為服務提供或使用者便利所必需時,得透過商店隱私政策告知,而非另設同意程序。
第10條 - 合約成立
商店有下列情況得拒絕購買請求:
請求包含虛偽、遺漏或錯誤資訊
買方為未成年人,企圖購買法律限制之物品(如菸草或酒類)
購買將嚴重妨礙商店技術營運
合約於使用者收到商店依第12條第1項之確認通知時成立。
商店確認應包含使用者購買請求、商品供應狀況,以及任何修改或取消之資訊。
第11條 - 付款方式
透過商店購買之付款得以下列方式之一完成。商店不得因所選付款方式而徵收額外費用:
銀行轉帳(如電話銀行、網路銀行、郵件銀行)
信用卡或簽帳卡付款
銀行存款(無自動化處理)
電子付款方式(電子錢包)
貨到付款
商店發行之積點或里程
商店認定之禮券
商店核准之其他電子付款方式
第12條 - 訂單確認、修改與取消
提出購買請求時,商店應向使用者發送確認通知。
收到通知後,使用者如發現差異得請求修改或取消。商店必須於出貨前處理此類請求。若已付款,則依第15條程序辦理。
第13條 - 商品配送
除另有約定外,商店應於購買日起7日內開始配送。若已收到全額或部分付款,商店必須於付款起3個營業日內啟動程序。
商店應清楚標示配送方式、運費與預期配送時間。商店未能遵守約定時程者,應補償使用者損害,除非能證明無故意或過失。
第14條 - 退款
商店因無法供應或其他原因無法配送已購產品時,應立即通知使用者,若已收款,應於3個營業日內退款。
第15條 - 取消與退貨
使用者得依消費者保護法,於收到訂單確認或配送(以較晚者為準)後7日內取消購買合約。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下列情況不接受退貨或換貨:
使用者造成之損害或遺失(為檢查而最小程度拆封包裝者除外)
因使用或消費導致產品價值顯著降低
因時間敏感性導致轉售價值顯著降低
功能相同之可複製商品包裝損壞
商店未事先告知使用者不可退貨物品者,使用者仍得行使退貨權利。
產品與說明不符或配送錯誤者,使用者得於收貨後3個月內或發現問題後30日內請求取消。
第16條 - 取消之效力
商店應於收到退貨產品後3個營業日內退款。退款延遲者,應依法支付利息。
信用卡或電子貨幣付款者,商店應立即要求相關業者取消交易。
退貨運費一般由使用者負擔。惟因商店錯誤或誤導廣告導致退貨者,由商店負擔費用。
使用者購買時支付運費者,商店必須清楚說明退貨時該費用之負擔方。
第17條 - 個人資訊保護
商店僅蒐集提供服務所需之最少個人資訊。
除法律要求外,註冊時不得預先蒐集個人資訊。
商店必須告知使用者資料蒐集目的並取得同意。
個人資料用於其他目的或與第三方分享時,除法律許可外,必須另行取得同意。
要求同意時,商店應揭露資料保護專員身分、蒐集目的與第三方分享詳情。使用者得隨時撤回同意。
使用者得隨時存取或請求更正其個人資訊。商店必須及時回應,爭議資訊更正前不得使用。
商店應減少處理個人資料之員工人數,並對任何違反、遺失或濫用負完全責任。
使用目的達成後,應立即刪除所有蒐集資料。
商店不得預先勾選個人資訊同意框,且不得因拒絕非必要資料蒐集而拒絕提供服務。
第18條 - 商店義務
商店應遵守法律與本條款,穩定持續地提供商品與服務。
商店必須建置安全系統保護個人與財務資訊。
商店因虛偽或誤導廣告對使用者造成損害者,應負補償責任。
商店不得向使用者發送未經請求之促銷電子郵件。
第19條 - 會員帳號與密碼管理
會員應負責管理其帳號與密碼。
會員不得允許第三方使用其憑證。
會員懷疑未經授權使用時,必須通知商店並遵循其指導。
第20條 - 使用者義務
使用者不得:
註冊虛偽或誤導資訊
使用他人資料
變更商店張貼之資訊
上傳或散布未經授權之軟體或內容
侵犯商店或第三方智慧財產權
誹謗或妨礙商店或他人之營業
張貼淫穢、暴力或違法內容
第21條 - 連結商店與被連結商店之關係
上層網站(連結網站)透過超連結(文字、圖像、影片等)連接下層網站(被連結網站)時,前者為「連結商店」,後者為「被連結商店」。
連結商店於連結畫面或首頁清楚聲明之情況下,對透過被連結商店進行之交易不負責任。
第22條 - 著作權與限制
商店創作內容之智慧財產權歸屬商店。
使用者未經事前書面同意,不得為商業目的重製、傳輸、出版、散布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商店擁有之內容。
商店依另行協議使用使用者擁有之內容時,商店應通知使用者。
第23條 - 爭議解決
商店應營運客服中心或申訴處理系統,處理使用者申訴並補償損害。
使用者申訴應及時處理。無法避免延遲時,商店將告知使用者原因與預期解決時程。
商店與使用者間發生電子商務爭議,使用者申請爭議調解時,得交由公平交易委員會或地方政府指定之調解人處理。
第24條 - 管轄與準據法
商店與使用者因使用商店而產生之任何法律爭議,應適用大韓民國法律。
商店與使用者間電子商務交易相關訴訟,應由韓國民事訴訟法指定之法院管轄。
生效日期
本服務條款自2025年4月10日起生效。